近千人被捕、判刑135位、死刑41人的「鹿窟事件」65週年,道歉卻是「他」

近千人被捕、判刑135位、死刑41人的「鹿窟事件」65週年,道歉卻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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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窟事件是白色恐怖最大政治事件,約近千人遭逮捕,135人被判刑確定,其中41人被處死刑,規模不比二二八事件小,卻不若二二八事件、美麗島事件受到那麼多的社會關注。

(中央社)
鹿窟基地案,又稱「鹿窟事件」被稱為白色恐怖最大的政治事件,監察院在今(28)日鹿窟事件65週年之際,首度舉辦村民見面會,鹿窟、玉桂嶺及曉基地的受害者及家屬約20多人將出席。當年鹿窟基地領導人陳本江的兒子陳柏銘則代替父親,向當年鹿窟事件的當事人及家屬致歉。

監察委員高鳳仙、楊美鈴耗時一年半調查,今年10月首度公布鹿窟事件調查報告,約有近千人遭逮捕,135人被判刑確定,其中41人被處死刑,因不當審判或損害人民權益而造成國家賠償或補償新台幣7億餘元。

鹿窟事件被認為是白色恐怖時期最大的政治案件,被逮捕及審判人數眾多,賠(補)償金額也最高。調查報告除對於不當審判及感訓提出糾正外,對於過去較少討論的軍隊搜捕期間強占民宅、恣意食用村民家禽、村民無故被捉去光明寺毒打,訊問後飭回、死刑未通知家屬、綠島服刑卻被延誤釋放等問題,也提出調查意見。

  • 「鹿窟事件」監察院調查報告

民國38年9月間,陳本江及陳通和兄弟奉共產黨在台最高領導人蔡孝乾之命,於鹿窟地區(今新北市石碇區)建立基地及成立「北區武裝委員會」,40年底或41年間,鹿窟基地改組為「台灣人民武裝保衛隊」,許多隊員是教育程度不高的村民,因為受到各種脅迫、利誘或矇騙而加入。官方文件雖稱其為鹿窟武裝基地,建立目的係為配合共產黨解放台灣,但因武器不多且性能不佳,隊員軍事訓練不足,所以戰鬥力相當低。

國防部派軍隊3,800餘人至10,000餘人,自41年12月28日夜間起,對鹿窟山區展開圍捕,共逮捕及訊問896人,由保密局於光明寺訊問,至42年1月19日始撤離。許多村民控訴,在此期間,村民遭拘留於光明寺狹小空間內,不少人被嚴重刑求,軍隊恣意搜刮村民財產等,然因無官方紀錄而無從依法獲得賠償或補償。

保密局將231名案犯移送偵查審理,判決有罪93人(死刑28人、無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64人。其中12年者27人,10年者4人,8年者30人,6年者1人,3年者2人),以自新運用及感訓為名,淪為保密局偵防組組長谷正文私人奴僕者19人。

據官方文件記載,惟被逮捕、拘留及訊問之村民近900名,被繼續訊問者183人,在光明寺訊問期間約20日。許多村民控訴,軍隊於搜捕期間有恣意宰殺並食用村民所飼養家禽,及搜刮村民財產情事;許多村民遭捕後拘禁於光明寺狹小空間內,不分男女、年紀都坐在一起,不能換洗、休息或睡眠,時間長達數日或數十日;保密局於調查過程中,對許多村民刑求,以木棍、竹棍、藤條、扁擔或槍托毆打、用鋼筆夾手、用針刺指甲、用夾子拔指甲、灌水、倒吊,有人被打到吐血或昏倒,有人因骨頭錯位而終生殘廢,有人被打到骨頭破碎而發瘋,其中更有人於釋放後自殺,不少村民因被刑求而為不符事實之陳述。

軍法官在審判時,未詳查被告是否有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減刑事由、有無遭受刑求或受調查人員誤導、因不識字而不知筆錄記載內容等,因不當審判而造成國家補償及冤獄賠償,合計新台幣(下同)3億9,435萬5,000元。

台灣人民武裝保衛隊之領導者多為外來人士,最高領導陳本江、陳通和、幹部、重要成員及將外來人士引進鹿窟並讓許多村民加入該隊之陳春慶,均准予自新,未移送受偵查及審判,引發不公之質疑。

而40餘位至綠島服刑期滿之村民,遭延誤46日至83日始獲釋,僅8位獲得冤獄賠償。19位感訓者竟淪為谷正文私人奴僕,時間長達1,524日至2,315日不等,造成後續冤獄賠償1億4,884萬7,000元。村民呈訴復審均遭台灣省保安司令部駁回,6位經總統批示復審者,有期徒刑5年變為10年,無期徒刑變為死刑、褫奪公權10年變終身,對被告人權造成侵害。

高鳳仙今天受訪表示,前國史館館長張炎憲生前曾調查鹿窟事件,以口述歷史方式,訪談100多名村民。鹿窟事件被逮捕人數眾多,規模不比二二八事件小,卻不若二二八事件、美麗島事件受到那麼多的社會關注。

監委調查鹿窟事件時,發現另有石碇玉桂嶺及瑞芳「曉」基地受害者,也嚴重侵害人權,日前一併糾正國防部。

高鳳仙說,調查期間很多村民從拒談到突破心防願意被拍攝,有的甚至要求監委快點公布調查報告,高齡90多歲的受害者陳皆得說:「我怕我沒時間等了。」

〈哭泣的鹿窟——要命的基地與矽肺病〉一文中,陳皆得曾說,坐牢前他原是二社坑的礦工,根本不識字。就是無法忘卻這家仇,讓陳皆得出獄後學認字,又花十多年寫書。

在鹿窟山上被迫自首的人,包括不到10歲的小孩,也有不識字的大人,他們晚上都要到鹿窟蟬寺(後來也改稱光明寺)上政治思想課。有個十歲小孩被罰唱國歌,開口唱的竟是中共國歌和國際歌,當場慘遭修理。
鹿窟案裡,還有19位未成年的少年、少女被捕,後來送到保密局,表面上說是感訓,其實是當奴工。女孩被送到保密局幹員家或監視對象家(當時被指示監視的有:孫立人、白崇熙、任顯群等)當下女,男孩被當成跑腿的下人。經過鹿窟事件的大逮捕,鹿窟幾乎滅村。

鹿窟冤案糾結65年,陳柏銘代父向村民道歉

因鹿窟案被判刑10年的李石城說,有動機才會犯罪,當時政府的作法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因為有監委的調查,這段歷史才得以平反。他說,歷史就是人走過、做過的事情,歷史的價值在於有教育、警惕作用,未來不能再重蹈覆轍。

今天出席村民見面會的陳柏銘是當年鹿窟基地領導人陳本江的兒子,陳柏銘說,他覺得當政者很奇怪,照理領導人要判死刑,但罪魁禍首卻可以自新,而底下的人有罪,被判死刑,「相當莫名其妙」,有時候他心裡很痛苦,覺得對不起各位長輩,他深深一鞠躬,「我代替父親向大家道歉。」

陳柏銘在監獄出生,當時他的父母被軟禁在監牢,每天寫悔過書。30歲以前,陳柏銘對鹿窟事件一無所知,他的母親、三叔陳通和等人都閉口不談,他也從未見過父親,對鹿窟事件的了解是從前國史館長張炎憲的兩本書和李石城撰寫的鹿窟風雲得知。

他說,政府當時的做法,塑造成是領導人出賣手下,事實上,參加組織的不是農民就是礦工,他們怎麼知道什麼是共產主義?沒讀過書的人根本不可能知道,所以真的是很冤枉。

陳柏銘說,領導人自新後就沒事,底下的人卻判死刑,當然會感覺很抱歉。陳本江自新後不敢上山,怕大家找他算帳。陳柏銘去當兵時,母親唯一告誡的是:「絕對不要參加任何黨派。」

今年64歲的陳柏銘,談到素未謀面的父親時淡淡地說,父親早年到日本早稻田大學留學,後到北京教書,也許當時是為了理想,認為共產主義有它好的一面才去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