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捐343億做公益,婦聯會「有條件」不再被當成國民黨附隨組織

同意捐343億做公益,婦聯會「有條件」不再被當成國民黨附隨組織
Photo Credit:內政部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婦聯會爭議主要圍繞在勞軍捐,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指婦聯會依據統一捐募運動辦法,自1955年至1989年收取勞軍捐,推估34年間共收取約新台幣240億3,071萬元。

內政部長葉俊榮、黨產會主委林峯正及婦聯會主委雷倩,今(29)日下午共同簽訂備忘錄,將於一個月內依備忘錄的意旨,完成正式行政契約簽署事宜。在三方不斷努力下,長達半年的協商終於獲得具體成果。

婦聯會先前在內政部最後通牒的22日決定不簽行政契約,協商破局。不過,婦聯會改選後,新任主任委員雷倩願與內政部重啟協商。

婦聯會一個月內捐九成資產給國庫,最快明年解散

上述備忘錄總共有5個重點如下:

  1. 婦聯會捐贈新台幣343億元給國庫,作為長照、榮民醫療、社福、家暴及性侵防治之用,其餘財產在扣除解散時所需的員工離退費用與行政費用後,捐贈給婦聯社福基金會。
  2. 內政部及黨產會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婦聯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在締結行政契約後,不再調查及處分。
  3. 婦聯會捐助成立的婦聯社福基金會、婦聯聽障文教基金會、台北市華夏婦女文教基金會、私立復興育幼院,應盡速完成董事會改選,各董事會中1/3成員,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派機關人員擔任。
  4. 三方於簽署備忘錄起一個月內,將正式行政契約草案提送婦聯會會員代表大會,及前揭四基金會董事會通過後簽署生效。
  5. 婦聯會應於契約生效後四個月內,向內政部申報解散事宜。

備忘錄生效期限的一個月,加上向內政部申報解散的四個月,婦聯會最快在明(2018)年5月30日走入歷史,正式解散。

新主委雷倩上任,決定重啟協商

內政部補充,婦聯會24日召開臨時常委會,選出常務委員雷倩接任主任委員,決定重新回復三方協商基礎,同意配合內政部「組織落實民主轉型、資產捐國庫作公益、會務接受公共監督」三大處理原則,以及原三方協商基礎下簽訂行政契約。

婦聯會主委雷倩則說,婦聯會資源取之社會、用之社會,台灣社會有不同需要,婦聯會願將公益對象,擴大到需要關懷的各種事務上,讓台灣百姓理解「老店可以新開。」

雷倩重申,婦聯會絕未收受任何不當黨產,婦聯會也會依據國家法規解散轉型為公益財團法人,全力從事公益,扶助弱勢,為創作和諧安樂的社會盡一份力量,海外組織也會隨著總會一起解散轉型。

簽備忘錄視同「和解」,黨產會不再追查是否國民黨附隨組織

備忘錄談到,內政部及黨產會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婦聯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三方依《行政程序法》第136條規定,締結行政契約後,不再調查及處分。

未來黨產會是否還會認定婦聯會是國民黨附隨組織?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表示,黨產會依《黨產條例》是有權認定其為附隨組織,但既然進入《行政程序法》所說的行政契約,意思就是俗稱的「和解」,就不會再就婦聯會做附隨組織認定,除非往後有新的證據發現。

林峯正說,未來行政契約內容也會納入條款,如婦聯會有隱匿財產或現有財產申報不實,還是會進行後續法律程序,還是有例外。內政部長葉俊榮說,行政契約簽訂後,內政部不會再依照人團法規定,對組織、職員進行處分。

有媒體提問,救國團也正被黨產會認定是否為附隨組織,是否可能比照婦聯會模式,三方協商?林峯正說,黨產處理不是只有一個途徑,今天展現的是還有其他的路,不是完全對抗的路,只要大家互相包容一下,是有可能的。至於下一個的可能對象?他說:「現在還不能告訴你,有些事情需要時間。」

抗議政府侵害人民團體,潘維剛辭婦聯會常委

昨(28)日婦聯會常務委員潘維剛,為抗議當局以威逼手段,侵犯人民團體自主權,宣布辭去婦聯會常委。

潘維剛聲明指出,無法苟同婦聯會在被脅迫情況下,與內政部簽署行政契約。她認為婦聯會不能屈服,否則即創下人民團體捨棄自尊自主地位的惡例,並助長執政當局剝奪民權的氣焰,這將成為台灣民主政治逆轉倒退的催化劑。

潘維剛說,過去民間組織負責人被撤換前例,不是涉及重大刑事案件,就是組織長期停止運作,從未有內政部以政治考量提出不合理條件逼迫,不順從就撤換的案例。

婦聯會爭議可望落幕

婦聯會爭議主要圍繞在勞軍捐,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指婦聯會依據統一捐募運動辦法,自1955年至1989年收取勞軍捐,推估34年間共收取約新台幣240億3,071萬元。若加計通貨膨脹及利息,並以105年物價指數換算,勞軍捐現值約3,498億1,400萬元。

這項爭議從去年3月開始延燒,婦聯會硝煙瀰漫,回顧長達21個月的吵吵嚷嚷、各方喊話,這個走過67年歷史組織,今天正式邁向新旅程。

婦聯會爭議大事紀:

  • 2016.3.8--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認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自成立以來收了將近1,000億的「勞軍捐」,應是轉型正義該處理的部分,要加以釐清。
  • 2016.10.5--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通過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提案,要求內政部在3個月主動清查婦聯會地籍資料庫等相關資料。
  • 2017.2.16--婦聯會主任委員辜嚴倬雲透過媒體專訪喊冤,表示她與多數幹部都是無黨籍,外界所稱的「勞軍捐」,其實是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的捐款,不是國家稅捐。
  • 2017.2.17--婦聯會發表聲明,表示不是任何政黨的附隨組織,將從總資產約381億元中,捐出280億元捐作公益用途,包括政府負責長照業務的主管機關專款專用、社福機構及醫院等。
  • 2017.1.18--內政部多次去函婦聯會要求提供財報未果,內政部率會計人員前往婦聯會查帳,婦聯會允諾1月23日將財報送到內政部。
  • 2017.3.28--黨產會決議於4月27日就婦聯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舉辦聽證會。
  • 2017.4.14--黨產會提出婦聯會的初步調查報告指出,婦聯會在1955年至1989年間,共收取約240億3,071萬元勞軍捐,若加計通貨膨脹及利息,估算現值金額高達3,498億1,400萬元。
  • 2017.4.24--內政部長葉俊榮說,內政部發文要求婦聯會提供勞軍捐資料,婦聯會以「年代久遠、無法提供」為由拒絕。
  • 2017.4.27--黨產會舉辦聽證會,釐清婦聯會是否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及其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
  • 2017.6.7--內政部第14次發函要求婦聯會說明勞軍捐疑義,並提出行政協商的建議。
  • 2017.6.27--不當黨處處理委員會決議於7月18日就婦聯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舉辦第二次聽證會。
  • 2017.7.12--黨產會提出婦聯會的補充調查報告指出,婦聯會人事由前總統蔣介石夫人蔣宋美齡全權決定、可分得勞軍捐鉅款及遵從國民黨政策領導。
  • 2017.7.18--黨產會就婦聯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舉辦第2次聽證會。
  • 2017.7.24--婦聯會同意依據組織落實民主轉型、資產312億元捐國庫作公益、會務接受公共監督三原則,與內政部、黨產會展開行政協商。
  • 2017.10.24--內政部、黨產會發布新聞稿表示,因行政契約尚在談判中,未能於原訂3個月期限內完成協商,將儘速完成。
  • 2017.12.11--婦聯會仍表示內部無法決定是否簽訂行政契約。
  • 2017.12.12--黨產會召開委員會,決議12月26日決定是否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 2017.12.13--內政部要求婦聯會12月20日前決定是否簽署行政契約,或派具授權資格的幹部出面協商。
  • 2017.12.20--婦聯會副主委葉金鳳率隊前往內政部進行9小時馬拉松協商,要求期限再延2天。
  • 2017.12.22--婦聯會拒絕簽署行政契約,內政部撤換負責人、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與副主委葉金鳳,並限期10日內改選;黨產會表示,26日委員會議將討論是否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最快當天就會祭出行政處分,凍結婦聯會資產。
  • 2017.12.24--被撤換的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發聲明指出,接受政府條件,就可免於被汙衊攻擊,但這樣就成了不正當轉型正義的幫凶;婦聯會同日下午召開臨時常委會,由前立委雷倩當選新任主委。
  • 2017.12.25--雷倩首度前往內政部,與內政部協商是否重啟行政契約協商。內政部等婦聯會回覆何時簽備忘錄。
  • 2017.12.26--黨產會召開委員會,決定暫緩討論婦聯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希望婦聯會能在最快時間內回應社會期待。
  • 2017.12.27--辜嚴倬雲發聲明,認為內政部違法撤換婦聯會主委,已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處分。引發外界質疑主委鬧雙包,為重啟協商增添變數。
  • 2017.12.28--婦聯會常務委員潘維剛抗議政府以威逼手段,侵犯人民團體自主權,上午宣布請辭;不過,辜嚴倬雲律師下午臨時撤回停止執行處分聲請。婦聯會下午召開常委會,一致通過願先簽署備忘錄。會後雷倩趕赴內政部報告結果,討論備忘錄細節。
  • 2017.12.29--婦聯會與內政部、黨產會正式簽署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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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羊正鈺